2022-05-05 09:25:47 來源:央廣網
5月4日晚,記者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全市藥店發布實施疫情防控藥品電子登記等措施的公告。
公告要求,4日起,鄭州市內主城區藥店實行不進店銷售措施,藥店要督促購藥顧客掃碼、測溫、佩戴口罩,引導顧客有序購藥、結賬,避免聚集。
做好“四類藥品”銷售管理。暫停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以及磷酸奧司他韋和抗病毒口服液兩個品種;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實施實名登記銷售。
全面使用藥店藥品監管追蹤系統。目前,鄭州藥店藥品監管追蹤系統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對需實名登記銷售的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應使用電子登記系統進行上傳登記,為后續精準防控做好數據支撐。
加強員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種新冠疫苗和核酸檢測,做好個人防護。
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做好質量管理和藥學服務,不囤積居奇、不哄抬物價。